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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2012-04-05 11:04 未知

教学优秀奖设课堂教学优秀和教学建设贡献奖两个奖项。

一、课堂教学优秀奖旨在激励我院任课教师认真钻研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坚持教书育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原则、程序和奖励办法如下:

1、课堂教学优秀奖每学期评选一次。

2、课堂教学优秀奖结合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提出的质量监控措施实施,即将领导干部听课、学生信息员反馈意见和教学检查所获得的信息量化、综合后,按总成绩排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授予课堂教学优秀一、二、三等奖(随学院规模的扩大,可适当增加获奖人数)。

3、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评选由主管教学院长主持,教务处具体实施,院务会审批。

4、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评选结果要张榜公布,并要在下学期的全校开学典礼(动员)会上表彰。

5、课堂教学优秀奖颁发一次性奖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二、教学贡献奖旨在奖励在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其奖励的原则、程序和奖励办法如下:

1、凡为我院聘任的专任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2、奖励的对象是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教材建设、教学文档建设和教学运行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3、教学贡献奖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档次。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4、原则上教学贡献奖每学期评选一次,获奖人数和档次依实际情况而定,无合适人选学期可不评。

5、由教务处和学管中心提出奖励名单,提交事迹材料,由院务会讨论审定。

6、教学贡献奖和课堂教学优秀奖同时公布,同时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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