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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职责
2012-04-05 11:06 未知

1、监考员是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的责任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考生按《考生应试守则》应试。确保考试公平顺利地进行。

2、监考员要熟悉和掌握考试流程和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3、监考员要按规定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组织考生按时、有序地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座。

4、考试前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应试守则》及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

5、按规定启封、核对、分发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

6、核对考生本人与有关证件是否相符;指导考生核对试卷,填写学号、姓名、班级、等相关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按规定时间发出答题开始指令。

8、除因试卷字迹印刷不清可就考生提问当众说明外,不准对试题做任何提示和解释。

9、监考人员进入考场要关闭手机,要精力集中、忠于职守,不吸烟、不看书报、不打瞌睡、不聊天、不擅离职守,不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得将试题传出或带出考场。

10、发现考生违纪苗头,要提出警告并及时制止;对已构成违纪或作弊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其答卷,收缴作弊凭据,填写有关记录,并于考试后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11、考试结束时间到,要停止考生答卷,按要求收集、装订密封试卷,填写《考场记录表》并及时送交相关负责人验收。

12、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巡考、主考、考务人员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13、监考人员失职、违纪、营私舞弊的,要按校纪校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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