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学需要,加强教材管理,现对教材的选用与发放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
1、教材的选用由任课教师提出意见,经教务处研究同意后,进行采购。
2、为确保教学质量,任课教师要依据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大纲和学生水平选用针对性强、编写质量高的教材。
3、同一年级同一门课程必须选用同一本教材。由几个教师承担的同一门课程的教材选用意见,由教研组共同讨论后,提出选用意见。
4、教务处要严把教材选用原则,坚持对教材选用的审查。
二、各教学班学生使用教材的发放
1、对学生用教材实行预收书费、领取教材、内部转账的办法,不预交书费者不供应教材。
2、新生入校报到时预交书费(标准见录取新生报到通知),如预交费不够需补交。各班补交款收齐后交到院财务室,并将交款收据或复印件交教务处保管。教务处按各班交款人数购书、发书,因晚交费影响教材发放由各班负责。所交书费如有节余,毕业前退还学生。
3、各教学班接到领取教材通知后,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并领取教材。不按时办理者,再次领书时间由教务处另行安排。新生第一学期领取教材,由各班班主任到教务处办理手续,领取教材。
4、对各教学班供应的教材,采取原价进原价出的原则,如有邮购教材,邮费由用书的班级负担。
5、教材一经发出,不予退换。如有缺页、倒页、错印、重印、书面书内破损等质量问题予以调换,确因包装造成的压痕不在此列。
三、教师公用教材的发放
1、任课教师(包括辅导教师)可领取一册(套)本课程教材。在教材没有修订的情况下,同一教师讲授相同课程时,不再供应该课程教材。
2、教学参考书的购买需经主管院校批准,并作为公用图书保存。
3、公用书使用应登记,用毕归还,不得转为个人所有。
4、教务处保留所购教材1-2套存档,作为正常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