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精品课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推出一批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并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精品课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区范围内开展评选精品课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院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高职专业的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
2.课程连续开设3年以上,主讲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程组至少有3位符合任课资格的教师,其中至少2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配备有适量的辅助教师和实验教师。
3.具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4、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需上网,并在网上提供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二、评选时间
1、申报时间:2012年1月10日-2012年5月10日
2、评审时间:2012年6月
三、评选办法
根据《我校精品课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选。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分析本院课程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每个学院至少要推荐一门课程参加评选。
3、各学院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上网的相关资料。
4、教学录像由各学院事先做好准备,由校区统一录制。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