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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联防 教育先行——我校热烈召开“12.4”安全与法制教育报
2011-12-08 12:28 未知

2011124日,是自2001年以来的第11个“12.4 全国法制宣日,在此我校很高兴地请来了昌平公安分局内保大队李宝刚警官来为我们学生作法制教育讲座。李警官讲座的主题是《大学生与违法犯罪》。为了把本次法制教育搞得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我校专职保卫干部董老师与田老师深入学生进行了思想调查,并几次与李警官沟通情况,讲明我校学生的思想实际、安保工作的实际,并提出增强案例教学与启发式教育的意见建议。对此,李警官作了充分的准备,制作了精制了多媒体课件,并作了近两个小时的精彩教育报告。

     本次教育,李警官紧贴我校实际和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控能力较差、违法犯罪率高、涉案人员年龄偏小等特点,讲解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特征和作案的手段,剖析了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各种案例,同时结合法律条款规定讲述了惩制犯罪的期限和严厉措施,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与重要性相结合,关切家庭利益与个人成长相结合,社会利益与学校利益相结合,环环相扣,紧密相联,使学生心灵受到强烈震撼,思想受到警示。

     最后,李警官与学生进行了互动,提问了大学生自护自救与遵纪守法相关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1级学生张帅听完教育报告后深有感触地说:“这次安全与法制教育报告,给我们指明了正确的人生方向,确立了遵纪守法的航向标,使我们懂得了严与法、爱与恨、德与才的大道理,强化了安全与法制的思想防线”。

     会后,学管中心和保卫科联合组织各年级召开了“安全在我心中,法制与我同行”的主题班会,让学生人人谈感想,人人受教育,人人立保证,使李警官的安全与法制教育内容得到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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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警官主讲《大学生与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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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师生认真听安全法制教育课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京举行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京举行 陈昌智出席并讲话

作者:崔清新 来源:新华网 2011-12-04 19:05:22

  新华网北京124日电(记者崔清新)在六五普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由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共同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4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并讲话。

  陈昌智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1986年以来已顺利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他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围绕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陈昌智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检查、督促,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到人大立法和其他工作过程中。各地各部门都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普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的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普法、参与普法。

座谈会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主题,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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