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深入开展向全国优秀党员龚全珍等同志学习活动
2014-12-09 17:15 未知
在不断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我们北京新亚学院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院掀起了向全国优秀党员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学习活动。
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是党培养的优秀战士,是建国之前之初的老共产党员,他们与共和国一同成长一同前进,是当今时代的楷模,他们在历史的风风雨雨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一颗 红心永远向党,一腔热血服务群众,不计名利得失,无私奉献,追求理念,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乃至自己的一切。
近日(2014年11月中旬),中央组织部决定,授予龚全珍、杭兰英同志和追授刘伦堂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为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14]24号),广泛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学习活动。
我们北京新亚学院党支部结合学院实际,结合当前工作任务,在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出学习倡议,将《通知》原文分层传达学习,制定了学习活动计划。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通过学典型,深刻明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内涵,做人做事,就要做明白人做清白人做群众拥护的人。二是入党积极分子跟着学,号召全体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老前辈为标尺,主动找差距,认真思源头,深刻理解“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道理,增强爱党的信念,争取早日从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入党。三是立足本职创新学习,我们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的精神,用他们的精神武装我们的头脑,用学习的理论方法指导我们的行动,用典型的行为准则指导我们的工作,不断推进教学改革,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始终做到政治清明、思想清廉、行动自觉、工作勤恳、一心为民,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
附: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简要事迹介绍
附: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简要事迹介绍
龚全珍,女,1923年12月出生,山东烟台人,西北大学教育系毕业。她是开国将军甘祖昌的夫人,1957年随甘祖昌回到江西省莲花县,在乡村教师的平凡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教书育人。离休后,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倾力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开办“龚全珍工作室”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从青春岁月到耄耋之年,为广大群众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龚全珍光荣当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
2013年9月26日龚全珍获得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同志的高度赞扬。
2014年2月10日龚全珍荣获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
杭兰英,女,浙江上虞人,1949年11月出生,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浙江省上虞市祝温村党总支书记,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荣获浙江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浙江省劳动模范等称号,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任职28年,把一个集体经济薄弱、班子软弱涣散、村庄管理无序的落后村,建成了享有“创业乐园、生态花园、文化公园、人和家园”美誉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实现了从过去单纯引导农民致富的“能人治村”,向全面治理的“贤人治村”模式转变。
2014年8月,浙江省委授予杭兰英“百姓喜爱的好支书”荣誉称号。
刘伦堂男, 济南炼油厂工会主席。1992年4月获“山东省职工劳动模范”称号。中共党员。 山东省潍坊市人,1948年3月生。自1985年从事工会工作以来,坚持从工会特点出发,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广辟民主管理渠道,认真落实职代会职能,开展民主评议干部等项工作,成绩显著,成为企业党委的得力助手;积极参与企业各项重大决策,提出“百面红旗”、“双优立功”等劳动竞赛形式,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如期完成;关心职工生活,积极维护职工利益,几年来,走访和探望职工近千人次,与职工谈心2000多人次;配合厂行政部门办起了托儿所、浴室、职工食堂等服务设施;工会也建起了游泳池,阅览室,卡拉OK等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受到职工的欢迎。厂工会多次被省市工会评为先进单位。他本人1990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