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航空服务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
2012-10-17 14:46 未知
第一条 课堂是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学生应自觉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点名。
第三条 教师上课时,学生要认真听讲,不得喧哗、谈笑、不得看闲书、玩手机(手机置震动);不得随意下座走动,做与教学无关事情。
第四条 教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作答;学生提问时,应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可起立发言。
第五条 学生上课不允许随意走出课堂,上厕所、打电话。因病不能坚持听课,需向任课老师请假,经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开教室。
第六条 上课前值日生应擦净黑板,清理讲台,帮助教师准备教学用具。
第七条 学生上课,服装要规范,不得穿背心、短裤(裙)、拖鞋(实习实训、形体训练另规定)。
第八条 要爱护教室内设备设施,不得将课桌椅随意搬出教室。不得有乱写、乱画刻划、损坏公物行为,违反者要追究和赔偿。
第九条 要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者,必须闭灯、闭门、闭窗。
第十条 不得在教室用餐、吃零食,乱仍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教室及教学楼公共场所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