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棉山村40号甲1号
联系人:高老师
招办电话:010-69729800转806/803
E-MAIL:bjxy1995@126.com
您所在位置: 主页 > 学生管理 > 学管制度 >
专业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
2012-10-17 14:55 未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将来成为航空服务业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打下坚实基础,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第二条 思想品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院文明建设及其它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综合测评操行等级两学期均为“优秀”。

第三条 学习成绩要求及评分办法。

获奖学生应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一学年(两学期)考试、考查课程总平均成绩名次列前者,课程门数要以教务处排入课程表的全部必修科目为准,计算方法为

 

 

Σ考试课程成绩+Σ考查课成绩*0.8

课程总科数

 

计算时一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课、考查课的确定要按教务处要求 ,以五分制计分的折算方法: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学院学生会干部、团干部在总平均分的基础上最多可照顾3分,班、班团干部在总平均分基础上最多可以照顾2分。

 

第三章  专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第四条  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为学年考核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为学年考核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为学年考核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奖励金额为200元。

第四条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加强学风建设,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评学习标兵。条件为操行等级为优、各科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奖励金额为50元/人,并填写“学习标兵”审批表,装入其本人档案。

第五条 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不评专业奖学金和学习标兵。

第六条 奖学金在下一学期初一次性发放。

第四章 专业奖学金评定原则

第七条 学期结束,教务处将本学期学生的学习成绩各交班主任和学管中心一份,以便开展评定工作。

第八条 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进行量化管理统计、操行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评定质量。评定结果要在学院公示。

第九条 学管中心要严格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获奖名额,除追回奖学金外,并给予以纪律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管中心负责解释。


2018年度,北京新亚研修学院开始全面招生,如果您对航空专业兴趣,请您详细填写以下信息,以便关于培训的任何信息我们能第一时间告知于您!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010-69729800转806/803
* 姓名:
学历:
性别:
身份证号:
*电话:
微信/QQ:
报考专业:
家庭住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