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学生公寓门卫制度
1、出入公寓人员凭学生证、校徽、住宿证出入。
2、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来访人员必须在晚上九时半以前离开学生宿舍,否则作私自留宿处理。学生在上课、自习期间概不会客。
3、公寓晚间锁门时间:上课期间23时,周末和假期23:3O时,晚归学生须在门卫登记,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但将影响本班级的文明建设,严重者,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对出入公寓的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值班人员必须询问和检查。
5、公寓内严禁小商贩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6、在执行上述制度时,遇到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着,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二、学生公寓住宿制度
1、公寓按学生处提供的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名单统一分配学生宿舍。分配时本着年级、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划分。
2、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任何人不准擅自调换,确需调整,需经公寓批准。根据需要,任何人不难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的宿舍调整。
3、学生在学年开学时一次交足住宿费,并在入学时一次交足设备、设施押金,住宿费、押金按学校制定的标准收取。
4、学生公寓不得留客过夜,一经发现,除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外,并处以罚款和必要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5、寒暑假留校的学生需填写《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为确保住宿安全,根据学校的通知精神,学生须进行集中住宿并交纳住宿费,拒绝集中住宿和交纳住宿费的学生,公寓一律不做安排。离校学生应将个人物品(包括被褥等)锁入壁橱,并贴上封条。任何宿舍不准拒绝作为集中住宿的宿舍。未作集中住宿的宿舍应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学生不得私自开启,否则视为违纪,处以罚款并做必要的行政处分。
6、毕业生离校须填写离校通知单,经验收设备设施完好,方可离校否则照价赔偿。毕业生滞留宿舍期限原则上以取档案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间住宿按规定收取住宿费,并要求服从公寓统一安排。
三、学生公寓生活秩序制度
1、学生应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在休息时,不得大声喧哗。
2、严禁晚归,晚归者应到门卫登记,对晚归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适当的行政处分,并影响其班级的文明建设。
3、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给予纪律处分。因夜不归宿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4、熄灯就寝后,严禁点蜡,否则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影响其宿舍的文明建设。
5、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尤其禁止男性随意进入女生宿舍。
6、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区举行集体讲演,告示、通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公寓指定或许可的地方,否则将送交保卫处处理。
7、禁止在宿舍楼进行球类等其他体育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区举办舞会。
8、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漫骂、酗酒。打麻将、赌博、聚众起哄、乱涂乱写、张贴不健康的宣传品和通宵电影、录相广告,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的书刊和音象制品。以上情况一经发现,严厉处理。
四、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公寓区公共场所设专人负责清扫;宿舍内卫生由所在宿舍学生负责,床单、被罩等由公寓负责定期换洗。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和评比按照《文明宿舍标准及评比办法》执行。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严禁在楼道内或隔窗向外乱扔废物、乱泼脏水,一经发现,扣除所在宿舍文明建设分。室内垃圾应倒入垃圾通道。
4、节约粮食,禁止将剩饭剩菜倒入水池中。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电炉以及其他电热器材。违反者,没收器材并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2、注意防火。禁止在公寓内燃火做饭,禁止在公寓内焚烧废纸杂物,违反者,没收燃具并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3、注意防盗。学生对自己的钱物应妥善保管,出门应关好门窗,将门反锁。门锁损坏,应及时报修。若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寓,并保护现场,主动提供线索。
4、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公寓。不得私配他人钥匙和砸门撬锁,否则严肃处理。
5、对可疑的陌生人进入公寓要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6、在公寓内不得进行危害学校治安的聚集和宣传活动。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和公寓工作人员有权向保卫处报告并制止该类活动。
六、学生公寓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新生入校时应交一定的设备押金,毕业时视其所用设备设施状况扣退押金。
2、宿舍内设备、设施统一建帐设卡,公用设备设施由室长验收。学生个人使用的由本人负责。调整宿舍时要验收,重新设卡,毕业时经管理员验收后方可离校。
3、宿舍内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如是人为因素丢失损坏(含报修不及时而引起其他损坏)要按价赔偿(包括修理费)。分不清责任时,应由本室全体人员分担赔偿。
4、故意破坏公物者,除给予赔偿外,还将受到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宿舍设备、设施每年接受一次检查。
七、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宿舍用电实行定时供电方法,即冬季:每天下午5:00一晚10:30;夏季:每天下午7:30一晚10:30;春、秋季:每天下午6:00一晚10:30。
2、严禁私接电源,学生宿舍不得使用任何超规定用电设施,因超载烧断保险,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技《安全保卫制度》处理。
3、公寓用水:公寓全天候供水。
4、严禁用长流水洗衣物和其他物品。对浪费水电现象要及时制止。
5、学生应爱护公寓内水电设施、设备,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动,否则,将给予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公寓经常对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维修。